四川要账公司:借贷纠纷能否司法确认
一、借贷纠纷能否司法确认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之第二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倘若网络借贷平台仅仅发挥着信息中介与桥梁作用,且并未对借款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或者信托等担责手段,此时,对于出借方提出的让该平台承担担保责任的诉求,审判机关有权予以驳回。换言之,若在借贷纠纷中网站借贷平台所扮演的角色类似于一个信息中介,并不涉及任何担保行为,则出贷者无权向该平台进行担保追偿。但值得注意的是,假如网络借贷平台借助其网页、广告或其他公开渠道以鲜明的方式告知潜在出借方或者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为借贷提供了担保措施,在此前提下,出贷方有权请求该平台履行担保义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这种主张。因此,关于网络借贷纠纷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裁决,关键在于看网络借贷平台是否在实际操作中有提供担保,若是平台提供了担保,出借方可尝试请求平台承担相应的担保职责;反之,若只是单纯起到信息中介作用,就无法要求平台承担担保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借贷纠纷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借贷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例如,2020年1月1日借贷发生,债权人2023年1月1日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那么诉讼时效从2023年1月1日起算三年。如果期间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等情形,需根据具体情况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三、借贷纠纷起诉后能否申请执行
借贷纠纷起诉后,在判决书生效且履行期届满对方未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执行。申请执行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等相关材料。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和执行,包括查封、扣押、拍卖其财产等措施,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但申请执行有一定的期限限制,通常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可能会导致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所以,要及时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执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网络借贷平台仅作为信息中介,不出具担保时,出借方无权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但如平台明确提供担保,出借方可要求其履行担保义务,法院将支持此主张。